邯郸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报告
为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法治化、立法专业化、执法规范化,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我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加强行业执法监督,有效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局党组始终将推进交通运输法治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局党组书记、局长于秋波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依照全市统一部署,我局制定了《2024年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邯交法〔2024〕41号)、《邯郸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规范提升年实施方案》(邯交法〔2024〕29号)等文件,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等6个方面22个要点着手,把法治建设贯穿到交通运输制度建设、行政执法、服务管理、权力监督等各个领域,强化落实年度重点工作。
(二)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交通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按照《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交通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将法治交通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围绕《职责清单》做到法治交通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三)加强党组学法。将学法作为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印发中共邯郸市交通运输局党组《2024年度局党组会议学法计划》等文件,深入学习党的政治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政治理论与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不断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修养、法律修养、党性修养,局党组先后组织法律法规学习14次。
二、加强行政立法工作,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一)推进行业立法工作。大力推进政府规章《邯郸市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修订工作,结合上位法规定研究修改内容,落实征求部门意见等修订程序。为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完成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邯郸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的推动制定与实施工作。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完善工作制度。按照省、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内容,我局研究制定了《邯郸市交通运输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明确责任分工,规范制定与修改程序及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工作要求,推动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为依法行政打好制度基础。二是开展文件清理。根据全市关于罚款设定专项清理、优化营商环境等专项要求,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按照“谁起草实施,谁负责提出清理意见”的原则,对我局代拟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逐项提出清理意见,并要求局直各单位对以市局名义或自身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汇总。经梳理,我局申请保留交通运输行业地方性法规2件,市政府规章3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保留局规范性文件1件。
三、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不断提升政府决策公信力
(一)落实重大决策程序规定。为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进程,我局制定了《邯郸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内容和程序,按要求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要求,提高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与可行性。
(二)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河北天捷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团队,承担参与立法、文件审查、合同洽谈、法宣教育等法律性事务,并为交通运输行政决策与行政行为提供合法性审查和法律意见,推进依法行政,防范与控制法律风险。
(三)落实文件审查审核。一是严格贯彻公平竞争审查有关政策要求,明确审查职责、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落到实处,本年度出具审查意见1件。二是落实合法性审查工作,对规范性文件、合同战略协议等内容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截至目前,共出具意见3件。三是落实制发文件法制审核工作,对我局制发的正式文件是否存在与法律法规相抵触问题进行审查。截至目前,共审查局文件203件。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一是做好制度修订。先后制定了《邯郸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邯郸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等文件及清单,并结合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际修订印发了《邯郸市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合理确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规范工作流程。二是做好制度落实。在邯郸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门户网站落实事前、事后公开内容,适时更新,动态调整,做好日常数据维护。截至目前,共公示行政处罚601件,行政强制301件。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过程记录进行逐项规定明确,确保执法记录能保存一定的时限。按照新修订法制审核办法,严格落实分级法审工作。三是规范档案管理。在文书制作过程中,应用省执法信息系统进行案件记录与案卷制作,做到执法记录及时归档保存,一案一卷管理,不断提升行业信息化水平。
(二)开展执法专项整治。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邯郸市交通运输系统规范行政执法专项整治月的实施方案》《邯郸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提升年实施方案》和《全市交通运输执法系统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并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于秋波担任组长的全市交通运输执法系统行政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力推动工作落实。紧扣行政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治工作“6个方面问题”的核心要求,全方位、深层次开展自查自纠。成立案卷评查督导组和执法行为暗访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站(点)进行深入明察暗访,对整治工作展开全面、细致的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已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改正。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规范执法程序。研究修订了《邯郸市交通运输局重大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审核决定程序。二是加强行业监管。印发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持续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应用“河北省双随机双告知系统”,按计划和要求抽取人员、企业并录入检查结果。2024年,共对驾培、机动车维修、公交、客运(班线)、旅游客运、客运站、网约出租车、出租汽车客运、普货运输、危货运输、水运等13个行业27家企业开展随机检查。三是推广系统应用。加快推进各县(市、区)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及电子执法终端配备,实施周调度、月排名,及时通报配备情况,提高执法信息系统案件办理率,尽快实现“系统(平台)之外无执法”,不断规范文书制作与案卷归档,全面提升执法效能。加强云缴费宣传推广,将云缴费作为行政处罚主要缴费方式,提升案件办理效率,提高行业信息化建设水平。四是应用“邯郸执法”平台。自2024年9月1日“邯郸执法”平台正式上线以来,邯郸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做到平台之外无入企执法检查,共开展入企执法检查44次。
(四)规范行业法律适用。按照2023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交通运输部多件部委规章及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取消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国发〔2023〕20号)等要求,我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新修订法律法规学习宣贯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加强对修改后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与实施工作,正确适用法律法规。
(五)动态调整事项清单。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及省市指导目录,完成了我局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等各类清单的调整工作,梳理核定权力事项共计325项,其中行政处罚286项,行政强制21项,行政检查11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权力2项,并予以公示。
(六)落实自由裁量基准。参照省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对我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处罚行为的裁量权进行了细化。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研究制定了《邯郸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3年版)》,并向市司法局进行了备案。严格执行省厅《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冀交办法〔2023〕218号),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等执法行为裁量权基准,分类压缩裁量空间,规范执行。
(七)开展年度案卷评查。一是对全市2023年7904份执法案卷开展自查,要求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执法支队(以下简称“各执法单位”)采用“1人审查1人复核”的工作机制对案卷进行全面排查,并签订责任书确立终身责任制;精准梳理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并按时高效完成整改。二是组织开展2024年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采用自查自评和集中评查两种形式对全市交通运输系统2024年1—8月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按照“谁制作、谁评查”的原则,要求各执法单位对本单位处罚案卷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并报送了自查报告。我局按照20%的比例抽取了各执法单位的处罚案卷共计559件,组织开展了集中评查活动,抽调各执法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交叉互查,逐卷指出案卷中存在的问题并将共性问题整理形成被评单位问题清单。印发评查通报,要求各执法单位按照问题清单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落实整改工作。
(八)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落实执法社会监督。为进一步拓展社会监督渠道,全面提升交通运输执法服务水平,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5月7日,我局隆重举行了行政执法监督员聘任仪式,来自市人大、市政协、相关企业等各界的7名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员正式“上岗”。同时,公开监督电话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高效应对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决防范负面舆情事件的发生,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二是签订执法责任状。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我局从行政执法事实过程,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文书制定,行政执法监督和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追究等方面制定了《行政执法安全责任状》。要求市与县、县与中队、中队与执法人员分级签订执法责任状,将规范执法责任逐级分解,明晰责任内容,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开展年度评议考核。按照《邯郸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办法》,市局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执法评议考核工作,采取自查自评、案卷评查、执法考试、现场评议等方式,落实年度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九)提升法治能力素养。一是举办全市执法培训班。5月14日、15日,我局组织开展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技能擂台赛暨规范执法业务培训活动,全市各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共计19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培训内容紧密围绕道路运政与公路路政执法实务,精心选取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文书制作与评查、非法营运车辆查处方法和法律适用等内容,通俗易懂,有力提升了参训人员的业务理论水平。二是开展专项执法培训。12月3日至4日,我局在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举办了公路工程领域执法业务培训班,共计10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培训授课内容紧贴工作实践,案例丰富,深入浅出的讲解了公路工程领域执法知识。三是开展执法人员业务竞赛。为有效提升执法人员交通运输领域法律法规知识水平,我局于12月5日至7日,通过线上答题方式,开展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执法人员业务竞赛,推动执法人员以考促学,切实做到依法依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健全纠纷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发展
(一)完善行政调解制度。为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大调解”工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全力维护行业稳定、社会稳定,促进交通运输行业和谐发展,制定出台了《邯郸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完善并规范了行政调解工作。
(二)加强复议应诉工作。为及时解决行政争议,共建和谐交通,我局修订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办法》,规范案件办理流程,强化复议应诉管理,结合行政复议改革工作,做好工作衔接。
(三)加大信访稳定工作力度。我局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每月进行一次常态化信访隐患排查,及时了解、发现、掌握交通运输领域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先后完成全国两会、省党代会期间信访安保工作。
(四)扎实开展法治宣传。一是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论述,结合“八五”普法实施计划,我局邀请国家二级律师杨志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知识讲座,全局共130余人参加。杨律师围绕该部法律的诞生历程、实施意义、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解读,使我局干部职工更加深入的了解了民法法律内容,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多渠道宣传行业法律法规。发挥行业优势,我局采取“送出去”的宣传方式,不断增强全社会对交通法规的深入理解和认识,组织交通志愿者开展“法律九进”工作,走进帮扶社区做好宣传与服务工作。结合行业特点,在公路沿线刷写、张贴宣传标语;在公交候车廊、公交车车身、出租汽车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信息,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结合“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出动执法宣传车辆向社会及公路沿线群众散发普法宣传资料,开展专项宣传活动。三是开展2024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参加了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展台展板展牌、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等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落实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宪法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网络”活动、线上线下广泛宣传等活动要求,全方位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一)严格落实轻微免罚。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着力打造优质交通运输营商环境,对26项交通运输领域行政违法行为,逐项明确“轻微免罚、首违不罚”法律依据与适用条件,积极做好“免罚清单”实施。目前,邯郸市交通运输执法办理“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案件457件,免罚金额77.06万元。
(二)积极开展“邀约式”执法。加强政企沟通,不断优化执法方式,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邀约式”执法。联合有关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邀约式”执法检查,对提出申请的企业,安排执法人员入企指导,帮助企业“靶向式”找问题、查隐患、堵漏洞,提出整改措施和改进意见,并全程跟踪服务,确保隐患问题闭环整改。截至目前,开展“邀约式”执法检查90余次,受到企业好评,持续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
(三)打造公平市场环境。一是全面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开展“打非清网”活动,推进专项整治,净化客运市场,推进网约车合规化进程。活动期间,排查车辆5631余辆次,查处非法出租客运经营车辆540辆。二是深入开展市场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成品油道路运输、燃气非法运输等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共排查各类运输等企业1154家(次)、车辆5709辆(次)、船舶205艘(次),整改隐患问题56个。三是严格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问题。超限超载治理始终低于省定限值目标,实施路警联合,强化源头治超,全力打击超限超载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平均超限率0.07%,低于省定目标1.93个百分点。
交通运输部门的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和不足,如依法行政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各项制度还需不断健全完善等。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健全交通行业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培训教育力度,提升执法人员素养,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执法水平的再提升。